寧海新聞網(wǎng)訊(記者水玲玲通訊員于珊婉) 30余歲的王先生最近遇到了一件麻煩事:一年多前他歸還完13萬元借款,從對方手里拿回的借條,沒想到竟是假的。如今,對方竟拿著真借條向法院起訴,要求王先生歸還借款。日前,經(jīng)承辦法官的嚴厲批評,原告最終撤回了起訴。
7月初,何某帶著借條來到岔路法庭起訴,要求王某歸還借款13萬元,隨后留下了該借條的復印件。立案后,法庭委托駐庭調(diào)解員先行調(diào)解。在調(diào)解過程中,王某卻稱錢早在一年多前就還給了何某的姐姐,并出示了一張借條,稱是還清錢后從對方手里拿到的,借條上有他的紅指印。
法官電話聯(lián)系了何某,要求他拿著借條原件到法庭來。結果,何某、王某的兩張借條內(nèi)容一樣,字跡一樣,都印有紅指印,肉眼很難辨別真假。看到何某帶來的借條后,王某的情緒變得十分激動,堅稱要立刻去銀行調(diào)取還款記錄以示清白。反觀何某,卻開始變得支支吾吾,感覺有些顧慮。法官看出端倪后,便將虛假訴訟的后果告知了雙方,何某這才說出了事情的真相。
原來,在王某歸還13萬元借款時,何某存了多敲王某一筆的念頭,偷偷復印了借條,并在原來指印的位置上按上了自己的紅指印,后把偽造好的借條還給了王某。因原件和復印件顏色都很淡,王某沒有發(fā)現(xiàn)借條是假的,還細心保管了近兩年。
經(jīng)法官的嚴肅批評后,何某終于認識到自己的行為是嚴重違法,把真實的借條原件上交法庭,并向法庭作出深刻的檢討,最終撤回了起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