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網(wǎng)友“80后沒有春天”在文峰論壇發(fā)帖,提出“獻血證也會過期”這一質疑,在帖子中援引了另一網(wǎng)友“玄鐵重劍”的“血”案,希望相關部門給個說法。
在帖子中,“玄鐵重劍”講述了自己碰到的揪心事。以前他獻過兩次血,共計400毫升,他聽說獻血后家屬可以免費等量用血,就在母親動手術急需用血時出示了自己的獻血證,卻被醫(yī)生告知,他手上的這兩本無償獻血證已經(jīng)過期不能用了。該網(wǎng)友痛心地說:“我那想無償獻血助人的心也碎成幾瓣了!”
“獻血證是否會過期?”帶著網(wǎng)友的這一疑問,記者于日前走訪了寧?h獻血辦公室,辦公室金主任向記者展示了他個人的獻血證,并指出證書上的“全國通用,終身有效”是明確的,不存在獻血證過期的情況。同時,寧海的無償獻血政策是嚴格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》和《寧波市獻血條例》執(zhí)行的。
他還向記者介紹了相關條例。在2013年3月1日之前,參加無償獻血的獻血者按照1999年修訂的《寧波市獻血條例》政策免費用血,而在2013年3月1日之后,按照新修訂的《寧波市獻血條例》享受免費用血。新條例將享受免費用血年限從原先的五年延長到現(xiàn)在的十年。
同時,新修訂的《寧波市獻血條例》不僅將免費用血的時間延長至十年,還將原來的配偶和父母、子女可以免費用血放寬到配偶及父母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子女、孫子女、外孫子女,并新增“為獻血者提供獻血保險”等內(nèi)容。因為目前全國各地對無償獻血后的免費用血政策不一致,所以獻血證上明確寫明:無償獻血者憑證異地用血費用回發(fā)證地按規(guī)定報銷。辦理報銷手續(xù)所提供的資料和本地辦理一樣,如果獻血者本人不能親自辦理的,可以郵寄所需資料,獻血辦審核后通過銀行將款項匯至獻血者。
針對“玄鐵重劍”的這一情況,金主任介紹說,如果該網(wǎng)友母親是在2013年3月1日以后用血的,則可以按照十年的政策來享受免費用血;如果該網(wǎng)友母親用血時已經(jīng)超過了網(wǎng)友個人獻血時間五年,并且用血時間在今年3月1日前,是不能享受免費用血的,但這并不表示獻血證不能用了,因為即使按照老的《寧波市獻血條例》,本人獻血后超過五年時間的也可以等量免費用血。
“廣大志愿者在獻愛心的同時,應該更加關注自己的利益,更主動地學習了解相關政策。”網(wǎng)友“80后沒有春天”提出了自己的想法,希望相關部門今后能進一步更好履行告知義務,并在今后工作中,更公開透明地運作(特別是血庫血情,財務情況,血液流向等),樹立廣大志愿者的信心。
縣獻血辦公室表示,目前我縣已經(jīng)在寧海獻血網(wǎng)、寧海衛(wèi)生網(wǎng)上公布每月采供血情況;目前獻血辦公室的財務情況是,每年血費收入大約120萬元左右,血液采集、儲存、分離、檢驗成本130萬元左右,不足部分由縣財政補助。如果對無償獻血政策存有疑問,可致電獻血熱線65578307咨詢,或到寧?h獻血辦公室當面交流。(記者陳靜珠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