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3月22日、4月5日,歐盟成員國斯洛伐克和西班牙在RAPEX平臺連續(xù)通報了5起小夜燈的安全事件,認為這些產品存在電擊和燒傷風險。
其原因為:一是小夜燈使用的塑料材料耐熱性能不足,導致小夜燈變形,讓使用者可觸及到帶電部件和高溫部件,有觸電及燒傷風險;二是小夜燈保護罩等部件使用的材料沒有足夠的機械強度,容易破裂,破裂后使用者可觸及內部帶電部件,有觸電危險。不符合歐盟低電壓指令和相關歐洲標準EN 60598。
據(jù)了解,小夜燈是指一種把插座、燈體和外殼合為一體的氛圍型照明設備,它不是作為室內照明的主光源來使用,一般安裝在墻面上,用做輔助性的照明及裝飾之用。該類燈一般結構比較簡單,其光源主要有白熾燈泡和LED燈,對應的額定功率分別為幾瓦和零點幾瓦。由于小夜燈結構簡單且體積小,單個成本較低,整體利潤不高,屬于薄利多銷產品,企業(yè)在市場競爭中為獲得價格優(yōu)勢,往往只能從原材料方面入手,使用價格更低廉的材料。但企業(yè)在“偷工減料”降低產品成本時,很有可能過度,從而造成產品存在質量安全隱患。如小夜燈使用的塑料耐熱性能不足,在長期使用過程中會出現(xiàn)變形甚至熔化;小夜燈燈罩材料的機械強度不足,容易在正常使用過程中破裂,從而暴露內部帶電部件;小夜燈設計時過度減小其體積,造成內部帶電部件間的爬電距離不合格等。這些都會導致產品存在觸電、燒傷等安全風險。
為此,檢驗檢疫部門提醒,小夜燈雖然“小”,但“五臟俱全”,且有其專門的安全標準,企業(yè)在產品設計開發(fā)、生產和檢驗把關等環(huán)節(jié),都應嚴格按相關標準要求進行,“偷工減料”切不可超出標準規(guī)定范圍。同時企業(yè)產品在出口不同國家時,還應注意各國標準差異,必要時可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檢測評估,或取得進口國認證,確保出口產品的質量安全,維護中國制造聲譽。
(記者黃濃珍通訊員劉松明樊東波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