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高興興來旅游,卻不慎被送外賣的電瓶車撞傷。因賠償問題沒有達成一致,來自東北的李某一氣之下打“飛的”來我縣維權。近日,縣法院成功調解了這樣一起糾紛。
李某,50余歲,東北人。今年5月來我縣旅游,在人行道上行走時被送外賣的電瓶車撞倒。后被診斷為胸骨骨折,共花去醫(yī)療費800余元。出院后,李某因為家中有事便趕回了東北。之后,雙方就賠償問題未能協(xié)商成功,李某一氣之下又飛回寧海,把外賣小哥和其所在的豆?jié){店都告上了法院,要求他們賠償醫(yī)療費、誤工費等損失共計近萬元。
案件審理過程中,豆?jié){店老板拿出了一份承包合同,聲明其已經把外賣業(yè)務承包給外賣小哥,外賣小哥送外賣不是職務行為,是其個人行為,所以豆?jié){店不承擔責任。
而李某則認為,撞傷自己的外賣小哥當時穿的是豆?jié){店的工作服,駕駛的也是印制著豆?jié){店標識的電瓶車,外賣小哥送外賣就是在履行職務行為,其撞傷人的侵權行為應該由其所在的店承擔。
承辦法官積極組織三方調解,最終大家各讓一步,達成了賠償方案,外賣小哥賠償李某5000元,豆?jié){店老板也出了1000元,該案得以順利解決。(記者方景霞通訊員關耳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