寧海新聞網訊(記者水玲玲通訊員楊楊李久久)因懼怕酒駕被交警查獲,酒后駕車的王某甲開到一半,請女酒友王某乙代駕。不料王某乙被查后,爆出了王某甲酒后駕駛一事。日前,縣檢察院以涉嫌危險駕駛罪對兩人提起公訴。
2014年5月14日晚上8點左右,35歲的王某甲和朋友李某、俞某來到某KTV唱歌。在該KTV上班的王某乙這時也來到了他們的包廂,和他們一起唱歌喝酒。次日凌晨,四人從KTV出來后,由王某甲駕車開往梅林街道一起吃夜宵。當王某甲開車行至梅林街道高速公路路口紅綠燈附近時,因懼怕酒后駕駛被交警查獲,于是就讓坐在后排的王某乙開車。當王某乙開車行至梅林街道某村口時,被設卡民警當場查獲。經檢測,其酒精含量達到了142mg/100ml。經民警詢問,王某乙當場揭發(fā)王某甲酒后開車從KTV到梅林街道高速公路路口紅綠燈附近讓其開車的事實。民警馬上又對王某甲進行了呼氣酒精檢測,檢測結果為143mg/100ml,遂將兩人帶至第一醫(yī)院抽取了血樣。經市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,王某甲的血樣檢出乙醇成分,且濃度為149mg/100ml,王某乙的血樣檢出乙醇成分,且濃度為148mg/100ml,均達到醉酒后駕駛機動車標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