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讓群眾明白,還干部清白”
前段時間,力洋鎮(zhèn)田交朱村有一河港要清淤,工程預算15萬元,屬于“五水共治”項目,村里想自行招投標進行施工,理由是進行正規(guī)的招投標,要增加公司管理費、規(guī)費、稅收等,村里自己搞可以為村集體節(jié)約些許資金。鎮(zhèn)紀委了解情況后,馬上對該村主要干部進行約談。村主要干部認識到錯誤,后來對照《小微權力運行規(guī)范手冊》中的“中小型工程工作規(guī)范”進行了操作。
越溪鄉(xiāng)南莊村慈周辦公樓工程,預算造價為153萬元,村干部考慮到工程資金欠缺,決定由慈周村民茅建成以預算造價按墊資方式承包該工程。聯(lián)村干部發(fā)現(xiàn)不符合“村務工作權力清單”規(guī)定和違反村集體重大事頂“五議決策法”程序決策。最后,鄉(xiāng)里督促村干部嚴格按“村務工作權力清單”規(guī)定進行招投標程序,確定承包施工。
隨著社會的發(fā)展,當前無論城市化的推進,還是新農村建設,很多都跟農村有密切聯(lián)系,不少都涉及重點項目建設。這些年,財政安排到村的項目和資金也越來越多。據(jù)了解,單是新農村建設一塊,一年就有四五億資金安排到農村,這讓基層權力的運行更加成為了社會關注的焦點。
“去年村級組織換屆期間,換屆辦公室接待了大量的群眾來信來訪,其中有不少是反映村干部廉潔自律或腐敗問題,而七八成信訪件反映的是村里的黨群干群關系。”縣紀委黨風室負責人表示。
村級組織權力事項不夠明確,“人情賬”、“糊涂賬”較大程度存在,導致群眾的質疑聲不斷,基層社會矛盾突出。針對這些問題,我縣相關部門組織了專門深入的探討,達成的一個共識就是,村級組織權力事項不公開,村干部權力邊界不透明,干部個人意志太強,甚至暗箱操作,這種現(xiàn)象的存在,給村干部腐敗提供了可乘之機,并導致群眾對村干部不信任,干群關系緊張,以及換屆中賄選情況的出現(xiàn)。縣委常委、紀委書記李貴軍表示,村干部權力很大,如果不能正確履行權力,就可能損害村集體利益,傷害群眾的心,也不利于村干部自身形象建設,“必須著力規(guī)范村級組織和村干部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(jiān)督體系,建立科學有效的權力制約和協(xié)調機制,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里,讓基層權力在陽光下運行。”
基于這樣的認識,我縣將各條口涉及村級權力的條文進行整理,濃縮成簡單易懂的36條“權力清單”,對村級重大事項決策、項目招投標管理、集體資產(chǎn)資源處置及村級財務管理等19項村級公共權力事項進行了固化,并對村民宅基地審批、計劃生育審核、困難補助申請、土地征用款分配及村民需要村干部出具證明或加蓋印章等17項便民服務權力事項進行了明確。
為讓干部群眾熟知這36條“權力清單”,我縣還通過宣傳櫥窗張貼,制度上墻,或者印成小手冊等形式,讓每個人都明白這個權力清單是怎么回事。這樣,既讓村干部對自己的權力清清楚楚,也讓老百姓看得懂,哪些事情去哪里辦,需要哪些材料,按照怎樣的流程,明明白白。
岔路鎮(zhèn)某村開展村莊環(huán)境整治活動中,因整治工程零碎,村里以點工的方式進行,分別由帶隊的小工進行記賬,工程完工后,村干部在原始工賬的基礎上編制了小工工資清單,對部分小工工資進行了虛報冒領,鎮(zhèn)紀委發(fā)現(xiàn)線索經(jīng)初核后,進行了立案檢查,并對負責村干部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的處分。針對這種情況,在出臺村務工作權力清單后,村里需支付村民的小工費、兌現(xiàn)款等金額超過1000元的原則上以轉賬的方式支付。
“對于村民來說,村里的一包煙、一卷紙,最好都能在眼皮底下運行。”張賢安深有感觸地說,“權力清單”正是這樣,把權力放到了老百姓眼皮底下運行,哪些符合流程,哪些不符合流程,一目了然。
“讓群眾明白,還干部清白。”縣紀委相關負責人表示,有了這份權力清單,不僅給了群眾監(jiān)督的權利,同時也給了村干部一個清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