寧海新聞網訊(記者婁偉杰 通訊員梅群林婉蘊)毒牛百葉、地溝油、毒雞爪……隨著各種“黑食品”的不斷曝光,市民也期待執(zhí)法部門能加強打擊力度。日前,縣檢察院提起訴訟的生產、銷售有毒、有害食品“松香豬頭肉”系列案11名犯罪嫌疑人分別被判處6個月至1年9個月不等實刑,并處3萬元以上罰金。
眾所周知,工業(yè)松香是一種常見的化工原料,遇熱后產生的松香油,能通過豬皮滲透并殘留在豬肉內,用它加工的豬頭,可以稱作“毒”豬頭。人體攝入松香后,很難通過新陳代謝排出,對身體危害極大,工商部門已三令五申嚴禁用松香拔毛。2012年9月,工商部門、公安機關在一次聯(lián)合執(zhí)法過程中,發(fā)現西店鎮(zhèn)某市場銷售的豬頭肉在生產、加工過程中有添加非食品原料的違法犯罪嫌疑。通過偵查,發(fā)現這些窩點分別位于桃源街道后徐村、竹東等地,辦案人員隨即進行了查處。據辦案人員回憶,在其中一個百十平方米的院落里,幾個人正圍著熱氣騰騰的大鍋,給浸過松油的豬頭拔毛,一口沸騰的大鍋里煮著烏黑的粘稠液體,冒著氣泡噗嗤作響,空氣中彌漫著難聞的焦臭味。當執(zhí)法人員責令停工時,現場老板還振振有詞:“我用松香拔豬毛好幾年了,都沒出過問題,怎么會對人體有害?”在另一個窩點里,生豬頭、半成品豬頭肉隨地推放,墻壁、地面到處是灰塵和油污。屋內光線很暗,環(huán)境衛(wèi)生極差,將加工好的豬頭肉盛在臉盆里隨意放在墻腳邊,沒有采取任何防塵措施。
據悉,在短短3個月內,執(zhí)法人員一舉端掉六個用松香拔毛且無照加工豬頭肉的窩點。調查中,執(zhí)法人員發(fā)現這些加工半成品豬頭肉的小作坊沒有任何有效證件,生產條件簡單,用松香拔毛,加工程序有安全隱患,從此處流向市場的豬頭肉,多被小攤販制成鹵菜販賣。
承辦檢察官告訴記者,雖然用這些“松香豬頭肉”制作的鹵菜比正規(guī)菜場便宜不少,但對身體有毒有害,消費者千萬別購買食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