寧海新聞網訊(記者何莎莎通訊員于珊婉)目前,在寧海法院發(fā)生了這樣一場鬧劇,男子葉某在領取調解書時,當著法官的面,怒撕調解書。到底因為什么,讓葉某有如此過激的行為?
葉某和賀某都在寧海當地辦廠。2013年初,賀某租用了三間街面房用于生產加工,設備、產品等都安置妥當后,他發(fā)現(xiàn)尚有半間房子空余。此時,在隔壁辦廠的葉某提出,希望能借用這半間房子。賀某同意了,雙方口頭約定,一旦賀某需要用房則無條件收回。
去年下半年,因工廠發(fā)展需要,賀某向葉某提出要收回那半間房,可葉某卻不同意。賀某又提出愿意支付2萬元給葉某作為補償,但葉某還是無動于衷。無奈之下,賀某將其告上法院,要求歸還那半間房子。
即使上了法庭,葉某還是不肯退讓。他告訴法官,這半間房子是賀某轉讓給他的,當初他一次性給了賀某1萬元,還對這半間房進行了裝修。葉某堅稱自己絕不搬離。法官當即向葉某釋法說理:“賀某持有與房主簽訂的租賃合同,有權使用該房屋。你說半間房是轉讓給你的,但口說無憑,法院很難支持!甭牶,葉某終于有所松動,最終雙方達成一致協(xié)議,賀某一次性補償葉某1萬元,葉某則要于3月底前歸還房屋,而該房屋在3月底前產生的水電費、租金則由賀某自行負擔。
而之所以出現(xiàn)葉某怒撕調解書,拒絕調解的場面卻是因為,在達成調解協(xié)議后,葉某在廠里加班加點工作,而賀某認為葉某是惡意浪費水電,進而對其進行了拉閘限電。
經法官勸導調解后,賀某答應不再拉閘限電,葉某也同意遵照調解書的內容履行義務。而對于葉某撕毀調解書的行為,法官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,并告知撕毀法律文書的行為屬于嚴重違法。葉某這才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