寧海新聞網(wǎng)訊(記者水玲玲通訊員于珊婉) “他都60多歲了,已經是退休年齡,怎么還會有誤工費?”日前,寧海法院審理了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,當事人向法官提出疑問。經過調查,才發(fā)現(xiàn)這是女兒為出交通事故的父親索賠而偽造的。
2014年初的一天, 60余歲的王某在回家途中被一輛三輪載貨摩托車撞傷,住院治療12天,車主李某負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。因雙方無法就賠償達成一致協(xié)議,今年9月,王某將李某、三輪摩托車投保的保險公司告上了寧海法院,要求兩者賠償其誤工費、后續(xù)醫(yī)療費、營養(yǎng)費、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合計2萬余元。
審理過程中,保險公司提出,王某其實并未上班,不存在誤工費的損失,并向法院申請要求調查取證。故此,承辦法官趕到王某所述的某公司進行調查,由于財務不在,于是詢問了出納和負責人。兩人均表示王某在該公司上班,但問到王某的上班打卡記錄、工資發(fā)放記錄等,卻閃爍其詞,含糊推脫。隨后,法官在公司內部隨機詢問了幾個人以及門衛(wèi),他們表示在上班的幾年時間里從未聽說過王某這個人。幾天后,當法官再次來到公司時,發(fā)現(xiàn)公司財務也姓“王”。通過進一步調查得知,原來她竟是王某的女兒。最后,她承認王某其實并未在該公司工作,是她串通了該公司的負責人與出納,偽造了本案中的誤工費。
最終,法院判決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范圍內賠償王某醫(yī)療費、住院伙食補助費、護理費、交通費等合計9000余元。因上述損失均已在交強險范圍內得到賠付,故李某不再承擔賠償責任。在宣判時,法官對王某及其女兒的行為給予了嚴厲的訓斥與警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