寧海強蛟鎮(zhèn)峽山綜合菜場,已經空了大半年。攤位費一漲好幾倍,攤主全跑到馬路上賣菜。(5月9日《錢江晚報》)
據(jù)報道,強蛟鎮(zhèn)綜合菜場以前的中標價是每年13萬元,去年10月,新的中標價是29萬元。很自然的,新的中標者開出比以前更高的攤位費。如一位尤姓攤主的攤位,從此前的每月250元,到報價的1800元,直至討價還價最后定下來的1000元,這翻番漲價的結果就是攤主們用腳投票、走之大吉,集體開跑去當馬路攤販。
菜市場改造升級,中標經營承包費也升級,攤位費自然水漲船高,但這要什么樣的菜價才能載荷,什么樣的消費者才能承受?本應合作共贏的,弄得現(xiàn)在一方黯然落荒,一方無奈開跑,可謂兩敗俱傷。
媒體也曾報道,北侖某菜場,攤主覺得要承擔菜場內的攤位費,價格拼不過馬路攤販,只好罷市;海曙區(qū)某菜場一部分攤主因攤位費上漲、加上馬路攤販搶生意,直接轉戰(zhàn)馬路。筆者家附近的寧海某菜場,也偶見個別攤主嫌攤位費過高而到場外租門店經營。個別現(xiàn)象不足為奇,也無傷大雅。因經營品類、經營方式乃至個體服務態(tài)度之差異都能決定經營的優(yōu)劣,所以同一個市場,同為經營者,風生水起者有之,難以為繼的也不乏其人。而像峽山綜合菜場攤主的集體出逃,且一跑大半年,這是少有也是不應有的。
現(xiàn)在,大家想知道的是,峽山綜合菜場將會有怎樣的應對措施,以使市場重煥生機,重新發(fā)揮創(chuàng)富經營者,服務消費者的菜市場應有之民生功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