寧海新聞網訊(記者婁偉杰通訊員金萍)為了幾千元錢,你會上法院打官司嗎?有的人可能會覺得實在有些麻煩。昨天,縣法院審結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,從立案到結案,僅用了3天時間。這也是縣法院首例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結的案件。
“民訴法修改以前,即使是幾千元的小案子走完程序也需要數月時間,對當事人來說耗費大量精力”,縣法院立案庭庭長陳雙雙說,“民訴法修改后增加了小額訴訟程序,一些案情簡單、事實清楚、標的不大的案件,可以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快速解決糾紛。”
2012年2月,王尹(化名)駕駛電動車行駛在興海中路時與陳亥(化名)駕駛的車輛發(fā)生碰撞,造成王尹受傷及車輛、衣物等損壞的交通事故,王尹當即被送往醫(yī)院治療。經認定,陳亥負事故全部責任。事后,雙方未能就賠償事宜達成一致。為此,王尹將陳亥與保險公司告上縣法院,要求賠償醫(yī)療費、誤工費等費用共計13000余元。
2013年2月25日,縣法院立案受理了該起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,并決定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理。經過40分鐘的庭審后,雙方以4600元的賠償金額達成調解協議。
庭審結束后,王尹對承辦法官表示,“這個事情前后拖了一年,最后,我還是決定到法院打官司,沒想到,這么快就把事情解決了!
據悉,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新民訴法規(guī)定,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符合民事訴訟法規(guī)定的簡單的民事案件,標的額為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上年度就業(yè)人員年平均工資百分之三十以下的,實行一審終審。
縣法院副院長石慧超介紹說,“根據我省的經濟發(fā)展水平和實際情況,浙江省高院確定浙江小額訴訟案件訴訟標的限額標準為1.4萬元,而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對當事人來說打官司更高效,更快捷,同時還有利于節(jié)約司法資源!
此外,該院立案庭還印制并發(fā)放了50余份《小額訴訟須知書》,明確規(guī)定小額訴訟程序的適用情形和審理程序,明確告知當事人相關的訴訟權利與義務,方便群眾訴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