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碰瓷哥”正假裝受傷,向車主索賠。
寧海新聞網(wǎng)訊 近日有網(wǎng)友發(fā)帖反映,在橋頭胡水產城118路停車場附近發(fā)生一起“碰瓷”事件,交警提醒廣大市民,出行如遇“碰瓷”,要立即報警,不給違法犯罪分子可乘之機。
在文峰論壇發(fā)帖的名為“黑老頭”的網(wǎng)友回憶說,2012年12月5日中午12點左右,在橋頭胡水產城118路停車場附近,他看到3個外地人站在馬路邊上,看見一輛車緩緩開來,在小車離他們還有30厘米左右時,他們中的一人突然躺臥在小車前,小車立即停下,這個外地人示意被車撞傷了,其他兩個人圍了上來,向車主要去200元錢就揚長而去,自己當時親眼目睹了事發(fā)過程并拍下了照片。
就如何處理“碰瓷”這類事情,記者在街頭進行了隨機采訪,已有5年駕齡的董先生說:“我自己平時駕車比較謹慎,沒有遇到過,但是周邊的同事被訛去了1000多元,對于‘碰瓷’,每個司機都是深惡痛絕的。”剛買上新車的葛女士表示,為了安全起見,自己給車上了保險,并裝上了行車記錄儀,出了事故就可以查看行車記錄。采訪中,很多司機表示,“碰瓷”的人是非常令人氣憤的,如果遇上“碰瓷”或其他交通事故,自己都會第一時間選擇報警,等待交警前來處理。
接近年關,各類交通事故將會有一個高發(fā)態(tài)勢,為此,記者特地來到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了解情況。
城關中隊事故處理民警童峰峰告訴記者,今年八九月份,他們中隊連續(xù)處理了3起“碰瓷”案件,其中兩起是同一伙人作案,這個團伙一個人碰車,另外兩人趁機敲詐車主。據(jù)記者向辦案民警了解,這3起案件的“碰瓷”對象分別是摩托車、電動車和環(huán)衛(wèi)車,這些人一般是從車后面或側面靠上去,然后突然摔倒,假裝骨折,向車主“索賠”。他們非常機警,通常是一個人來拿“賠償金”,另外幾個人等候同伙的“好消息”。在后兩起“碰瓷”案件中,犯罪嫌疑人敲詐車主5000元,在成功拿到錢后,民警立即出擊將其當場抓獲,其他幾人聞風四散逃去。
時隔三個月,橋頭胡水產城又出現(xiàn)“碰瓷”事件。為此,民警提醒廣大市民,這伙人有著明顯的特征,他們一般都是外地的小青年,會選擇那些行駛速度較慢,或年齡偏大車主的車進行“碰瓷”。在事故發(fā)生后,車輛周圍會立刻圍上來四五個同伙,阻止車主報案,趁機敲詐車主。其受傷部位多為手指或腳趾,屬于輕微骨裂或腫脹之類的輕傷。市民如果遇到“碰瓷”,不要向違法犯罪分子妥協(xié),應立即報案,交警會馬上到事故現(xiàn)場進行處置。
年關將至,一些人為了錢動了歪腦筋,民警特地警告這些有“碰瓷”想法的人,“碰瓷”屬于敲詐勒索,情節(jié)較輕的將會按照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處以15日以內拘留,情節(jié)較重的將會按照《刑法》處以刑罰。同時,民警也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,在開車過程中一定要遵守交通規(guī)則,不闖紅燈,不超速,做到“喝酒不開車,開車不喝酒”。(見習記者李甲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