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生產安全事故處理“四不放過”處理原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;事故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;事故責任人和周圍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;事故制訂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。
(二)生產與安全統(tǒng)一原則即在安全生產管理中要落實“管生產必須管安全”,即分管生產的各級領導要同時分管安全生產工作;“搞技術必須搞安全的原則”,即進行技術工藝和設備、設施的設計、制造、運行和使用等環(huán)節(jié)過程中,要同時考慮和保障技術安全。
(三)安全生產“三定原則”一是針對事故隱患、危害因素和安全生產問題而言,要做到確定整改措施,確定整改時限,確定整改人員尤其是責任人,即定整改措施、定時、定人;二是針對安全生產機構設置而言,要做到機構、編制(人員)和職責三確定,即定機構、定編制(人員)、定職責。
(四)安全否決權原則安全工作是衡量企業(yè)經營管理工作好壞的一項基本內容,該原則要求,在對企業(yè)各項指標考核、評選先進時,必須要首先考慮安全指標的完成情況。安全生產指標具有一票否決的作用。
(縣安全辦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