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最高檢于今年召開的全國檢察機關偵查和預防工作會議上,明確要求各地檢察機關加強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機構建設,推廣一些地方建立職務犯罪預防局的做法和經(jīng)驗,根據(jù)預防工作承擔的重要任務和工作實際,合理設置機構,充實人員力量,調整年齡、知識人才結構,為有效預防職務犯罪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障。以此強化專門機構和隊伍建設,暢通政令檢令,構建全國預防職務犯罪大格局。
全國247個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機構撤處科設局
最高檢有關部門負責人披露
腐敗易發(fā)高發(fā)態(tài)勢催生職務犯罪預防局
最高檢于今年召開的全國檢察機關偵查和預防工作會議上,明確要求各地檢察機關加強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機構建設,推廣一些地方建立職務犯罪預防局的做法和經(jīng)驗,根據(jù)預防工作承擔的重要任務和工作實際,合理設置機構,充實人員力量,調整年齡、知識人才結構,為有效預防職務犯罪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障。以此強化專門機構和隊伍建設,暢通政令檢令,構建全國預防職務犯罪大格局。
最高人民檢察院近日對外透露,截至今年10月,全國有11個省的247個檢察院正式設立職務犯罪預防局,還有74個檢察院正在擬設籌備申辦中。
為什么要設立職務犯罪預防局?職務犯罪預防局將對預防腐敗發(fā)揮怎樣的作用?最高人民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廳廳長宋寒松近日接受了《法制日報》記者的采訪。
一改預防不給力狀況
記者:我查詢了一下,目前各地檢察機關預防職務犯罪的機構名稱不盡相同,如同為地級市檢察機關,有的叫預防局,有的叫預防處,還有的叫預防科、預防工作辦公室等。這一局面是如何形成的?
宋寒松:檢察機關開展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由來已久,但成立專門機構的歷史并不算長。2000年,最高檢設立職務犯罪預防廳,并發(fā)文要求地市以上檢察機關必須設立預防部門,縣一級檢察機關有條件的設立,一時設立不了的要有專人負責這項工作。各地設置部門時叫法不同,職務犯罪預防局是最近幾年地方檢察機關為適應形勢的創(chuàng)新之舉。
記者:為了適應怎樣的形勢?
宋寒松:黨的十六大提出,在加強懲治腐敗力度的同時,要更加注重治本、更加注重預防、更加注重制度建設,將預防工作擺在了前所未有的重要地位。反腐敗是一項長期且艱巨的工作,必須堅持標本兼治,綜合治理。當前,我國仍處于腐敗多發(fā)易發(fā)期,而人民群眾對反腐敗的期望越來越高,“只打不防,越打越忙”的理念逐漸深入人心,這些都要求檢察機關必須組建一支更加強有力的隊伍,更好地開展職務犯罪預防工作。
記者:職務犯罪預防處、科、股與職務犯罪預防局相比,名稱上看是不夠給力,做預防工作會不會也不夠給力?
宋寒松:的確如此。雖然各地職務犯罪預防部門在反腐敗工作中發(fā)揮了積極的作用,但部門設置參差不齊,阻礙了其發(fā)揮更大的作用。我們到地方檢察機關調研發(fā)現(xiàn),職務犯罪預防部門普遍存在級別較低、人員較少的情況;有的部門僅僅是股級機構,有的設在反貪局等部門為非獨立機構,還有的一個人身兼預防、控申、法紀等工作,往往是“閑下來、想起來”才做職務犯罪預防工作。
記者:設局之后情況是否大為改觀?
宋寒松:最高檢提倡和鼓勵各地撤處科設局,投入更多的精力,爭取更多的編制,設立獨立的預防部門,在已設立的247個職務犯罪預防局中,有正處級兩個、副處級8個、正科級52個,共有編制743人,平均每個局配備了3人。加強了預防機構建設的地方,在加強和創(chuàng)新預防工作方面,都有了明顯的轉變和成效。